this post was submitted on 04 Jul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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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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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ntwantyourmusic
立法這個事情本來就是要考慮到可能會出現的狀況以及法理。
你認為有人這麼不想當兵,願意裝幾個月來逃逸,乾脆不要讓他當無所謂。這點我在sentiment 上不反對,但要立法問題就來了,那其他一樣很不想當兵的人呢?還是說除非你心理女或假裝心理女,不然就一定要當。還是說在國外等到四十歲才回台灣?
你認為這些在賀爾蒙治療前是沒有的嗎? 再次,我討論的立法制度所需要做到的考量,防止濫用,不是阻止真正有需要的人。這是立法跟設立各種制度基本的考量。
你為什麼為這樣認為呢?我討論的是立法制度問題,不是我個人對跨性別人士的觀感。你在我們對話中哪裡得到此結論? 我沒有在此對話中發表過個人主觀感受因為我對跨性別人士沒有任何負面觀感,且支持成人自己做出決定,我本身也認識很多術前及術後,朋友往來之間沒有問題。
見第一二三段。God forbid 有人希望立法制度時需要經過完整考量。
使用空間跟運動賽事問題是你要如何證明生理女?每次都要脫衣檢查嗎?這樣人活著有尊嚴嗎?換證後還要脫衣檢查,你覺得對這個治療方式有幫助嗎?
而且,你主張換證後但術前還是不可以用女性空間,難道無術換證後性別改了,但你也變成二等公民?無法享受跟其他拿同性別護照的空間權益?我不希望術前男跨女使用女性空間貨參與賽事,但是我也不同意換證後卻變相成為二等公民,更沒尊嚴的活著。